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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13-00078 信息分类: 人事信息, 其他,决定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: 2013-03-13
文号: 灌政发〔2013〕9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

县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先进单位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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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2012年,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工作部署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各项环保工作,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。为表彰先进,激励创先争优,促进我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对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等7家污染减排先进单位和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等6家环境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及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污染治理进步企业进行表彰。
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争取更大的成绩。全县各乡镇、各部门及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,开拓创新,务实苦干,全力以赴抓好生态县创建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,为构建生态灌南、和谐灌南、美丽灌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 
附件:201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先进单位名单